专用记账凭证一般包括收据、发票、付款单等凭证,它们的共性在于都由相对方提出,用以证明两个或多个有关当事人在财产权利义务关系方面达成的一定协议,凭证当中所载明的内容,提供了便于确定会计事项发生性质、金额、日期等重要依据。
通常,专用记账凭证分为收据、发票、付款单三类。
收据是根据收入者向收款人发出的收据,凭收据可以证明财务收款及金额,一般发生变动的账户有借方现金、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发票是卖方出具的以确认销售及付款的凭据,可以作为采购的证明;
付款单是由买方出具的支付证明,凭借付款单可以凭据付款金额及支付的对象;
拓展知识:凭证的入账和签发,一般都需要有规定的流程,以确保凭证真实可靠,减少凭证被伪造带来的损失。凭证的签发人及入账人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及流程进行,以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及可靠性,从而保证会计凭证的准确性,并且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利益。